索 引 号:000562281/2023-00009主题分类:其他发布机构:市民政局
发文日期:2023-03-03文  号:主 题 词:
名  称:霸州市民政局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
霸州市民政局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

 霸州市民政局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

 

(一)收费项目:殡葬收费

(二)收费标准:(1)基本服务项目:火化费230元,运尸费100元,骨灰存费40元(5年一期,续费递增3元)。(2)一般服务项目:告别厅240-380元,休息室50-100元,遗体消毒20元,15元,代装骨灰20元,冷冻存尸每小时4元,超7天每小时增收2元,再超过7天加倍收费,瞻仰冷冻遗体每次50元,殡仪车跑空每次100元,送用车每次100元,清洗遗体每具80元,非正常遗体每具300元,烧每次5元,焚化花圈每次20元,焚化衣物每次20元,骨灰处理每次100元,骨灰查询每次5元

(三)收费主体:霸州市民政局

(四)计量单位:每具、每盒

(五)收费依据:河北省物价局、北省财政厅《关于规范调整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价行费[2006]3号)廊坊市物价局、廊坊市民政局《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的通知》(廊价行费[2016]36号)、河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民政厅《关于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冀价行费字[1999]第28号)、《河北省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冀价行费字[2005]38号)

(六)收费范围:办理葬事务的亲属或丧事承办人

()收费对象:办理殡事务的丧事办人

(八)征收方式: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,缴费人通过微信扫码、网银、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。

(九)减免规定:根据(廊坊行费[2016]36号)文件,河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民政厅《关于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冀价行费字[1999]第28号)、河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《关于调整我省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冀价行费[2006]3号)规定的收费标准,对民政部门在册的低保户运尸费减收50%,火化费减收50%。

(十)监督报电话:0316-72122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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